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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房后延期交付退房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买方是享有权利选择退房的。当房屋买卖合同中所规定的交房日期来临之际,买方应及时向开发商发送书面的"房屋催交通知书"。倘若在此后三个月的法定时期之内,开发商仍然无法履行交房义务,那么买方则依法享有要求退房的权利,届时,开发商需按照合同所载明的条款,如数退还买方已经支付的房款以及由此产生的活期利息;若合同中对违约金有所约定,开发商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开发商与买方在缔约合同时,双方对于交易房屋的交房期限及其相关的违约责任已有明确约定,并且在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的情况下,买方依据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要求退房并追回已支付的购房款项;若合同之中并无明确约定违约责任,那么买方须以书面形式向开发商发出催告函。若在三个月之后,开发商依然未能履行交房义务,买方便可依法解除购房合同,要求退房并追回已支付的购房款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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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8:4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