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阳台漏水属于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要任务是毫无疑问地确定该房屋的质保期是否已经到期。如果这个日期尚未到来,那么阁下就有权利向本地的质量检验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正式申诉并反映出该房产所存在的品质问题。鉴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复杂性以及技术性的要求,我们强烈推荐您寻求专业鉴定机构的帮助以开展详尽的分析和评估。若已经发现在房产中存在质量瑕疵,那么您应该首当其冲地寻求与负责开发和建设的开发商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同时向建筑委员会、规划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提交申请,以便他们能够对该房产进行全面且细致的检查和记录备案。当涉及到房屋质量纠纷时,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共识,那么他们可以共同委托一家具有资质的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来编制评估报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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