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款买房没签预售合同是合法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核心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双方当事人具体指涉交易活动中的开发商与购房者,他们各自的姓名、地址以及相关法律身份信息都需要被详细地注明。 其次,预售的商品住房的基本状况,包括其地理位置、楼层、朝向、户型结构等关键性因素也必须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三,关于房屋面积的规定,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当以平方米作为计量单位进行精确计算,同时还需明确该面积是指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抑或是其他类型的面积。 第四,预售商品房的价格构成,包括每平米的单价以及总价,这两项数据都需要在合同中清晰呈现。 第五,关于房屋交付的方式、时间以及逾期交房时的免责条款,这些都是买卖双方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重要事项。 第六,关于房屋使用性质的界定,例如住宅、商业用房或者工业用房等等,都需要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第七,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买卖双方需要在合同中就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及其对应的赔偿措施进行明确约定。 第八,关于房地产权属登记的义务,开发商有义务协助购房者办理产权证,并确保相关手续合法合规。 第九,关于物业管理条款的约定,包括物业服务公司的选择、物业费的缴纳标准以及维修基金的缴纳等问题,都需要在合同中进行明确规定。 最后,关于纠纷解决途径的约定,买卖双方可以协商选择仲裁机构或者法院进行裁决,以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条款或者买卖双方自行约定的特殊条款,同样需要在合同中加以规范。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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