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购房证明可以要求退回定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规,购房定金原则上是可退还的,然而需要满足特定条件方可实现此目的。具体适用于退还定金的情况总计有两项:
首先,若开发商无健全的销售资格,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是完全具有要求退还定金的合法权利的; 其次,在您与开发商就合同条款无法达成共识之际,导致合同签订不成功,此刻购买方拥有要求退还定金的正当权益。除此之外,当出卖人为促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署而采取认购、订购或预订等方式向买方收取定金时,若由于非双方责任所导致的原因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未能顺利缔结,则出卖方亦应全额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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