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购房合同交了一万定金能否退还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中,买方交付定金后,只有在严格按照约定履行相关责任义务时方可取回所缴纳的款项。当买方能够按照约定履行其支付责任时,其所缴纳的定金应视为已被抵扣,或者退还给买方;而如果由于非合同双方的过失而导致无法履行合同时,则可以全额退还该笔定金。
此外,若经查证是卖方单方面违约导致无法如期履行合同条款时,则需要双倍退还买方此前所缴纳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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