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后定金是否可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购置过程中,定金原则上是可以退还的。若债务当事人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了相应义务,定金则可全额退还给当事人或以其作为应付款项抵扣;反之,若接受定金的相关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致使无法达成预期的买卖合同目的时,应当向已支付定金的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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