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限制了违约金上限是否合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中并未对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做出明文规定,由当事人依照其意志自主协商确定,但应不超越其实际损失总额的30%。在双方商定的违约金价格过高或过低时,任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降低或提高。若当事人在协议中针对延迟履行事宜设定了违约金条款,则违约方在履行违约金之后,仍须继续履行其原本的债务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