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房产纠纷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房二卖的维权策略包括以下几点:对于那些属于可撤销合同范围内的当事人以及无效合同的当事人,自知晓相关事实的日期起算,有权利在一年的期限内寻求法律援助,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解除合同,同时向卖方主张归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赔偿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并且要求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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