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不交房时间延期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出售方未能按照事先协议约定的时间履行房屋交付义务,那么这将被视为违反合同的行为,作为购买方,您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追责。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经过合理期限内的多次催促,出售方依然无法完成房屋交付且没有给出充分、合理的解释,那么作为买方,您有权发出书面通知,宣布解除该份合同,同时,所有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都应当由出售方全额承担。
然而,如果经过催告之后,出售方在三个月之内成功交付了房屋,虽然此时买方并不能直接通知解除合同,但是,您仍然拥有向出售方索取由于延迟交付所造成的额外经济损失的权利。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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