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出售方无法依照先前约定好的日期履行交房义务,将视为其构成违约行为,在此情形之下,作为买方的相关权益人有权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追责。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经过合理期限内的多次催促之后,出售方依然无法交付房屋且未能提供充分、合理的理由来解释这一问题,那么买方便有权依法通知解除该合同,同时所有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均应由出售方全额承担。
然而,倘若经过催告后,出售方能够在三个月之内顺利交付房屋,则买方并没有权利直接通知解除合同,但是他们仍然保留着向出售方索取由于延迟交付所造成的额外经济损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