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房产纠纷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除不可抗力之外的所有情形下,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均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业主进行赔偿,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尤其是当逾期天数不超过60个自然日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三的比例进行补偿;而当逾期天数超过60天后,业主则有权利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此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的60天之内,将已经支付的房款全额返还给业主,同时还需按照已支付房款的百分之五的比例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当然,业主亦可选择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在此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仍需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业主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585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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