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纠纷新的赔款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倘若购房协议内已明文规定了关于赔偿方面的详细事项,那么我们应当严格遵照合同条款实施赔偿受损权益之行为。
再者,如双方间未能就赔偿责任达成明确的书面协定或者约定过于含糊不清,那么我们将依据对方因该事态而遭受的实质性经济损失来界定赔偿金额,然而,在赔偿上限方面,不可超出原有的经济损失额的百分之三十,同时,这份赔偿也必须涵盖到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可能产生的利益部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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