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送面积违约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如因面积差异引发的违反合约之情况,需依照合同所明确规定的方式予以处置。若合同对此并无详细约定,在面积误差未超过法定标准(即3%)的情况下,买卖双方将依据实际测量结果来结算房价款项;但当面积误差超过该界限,则买方可有权利选择终止合同的履行,而卖房者须退还买方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利息;如果买方决定保留该房产并继续履行合同,此时可根据面积误差的具体比例与先前签订的价格协议,决定由哪方进行补偿或赔偿,或是由卖方独自承担责任,亦或是卖方将已收款项全数退还给买方,甚至是双倍返还。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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