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购定金和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署完房屋认购书之后,关于购房定金的处置原则如下:若债务人能够如约履行其义务,则定金应被视为价款的一部分,或由债权人予以收回。反之,若给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其债务,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的预期目标,那么他将无权要求返还所支付的定金。同样地,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其债务,使得合同的预期目标无法达成,那么他必须向对方双倍返还所收到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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