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合同房屋公摊面积与实际面积有误差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双方在签署合同时有所商定,则须依照约定条款予以执行;反之,若无任何约定或约定不明晰,当房屋实际面积与约定面积之间的误差比例在百分之三(含)之内时,应按照合同所规定的价格进行实际结算,而对于买受方提出的解除合同的要求,将不会得到支持;
然而,如果误差比例超过了百分之三,那么买受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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