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交房违约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期间,您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当您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交房日期时,开发商有义务在该日期之前通知您关于收楼的事项,例如通过书面收楼通知书或者电话告知等方式提醒您进行收楼工作。
如若您在收到开发商的收楼通知后始终未能前往办理收楼手续,那么并不会因此而产生任何历史违约罚金或其他相关赔偿费用。 然而,如果您在超过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之后才开始着手办理收楼事宜,那么物业公司将依据合同条款,对您自合同约定交付日起至实际收楼之日止的物业管理费以及相应的滞纳金进行收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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