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间面积小不够用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若实际交付的房屋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所签定买卖合同中所注明的建筑面积97%且超过法定偏差标准3%时,购买方有权选择解除该合同并要求出售方全额归还其先前支付的房款以及因此而产生的相应利息。反之,若没有达到法定偏差标准或者仅达到负偏差标准(即实际面积大于理论面积)且不超过3%时,则依据买卖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出售方可根据实际面积与合同面积之间的差异比例,以及双方事先商定的价格,向购买方退还相应的差价款项。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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