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产权纠纷仲裁调解程序如何启动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及土地,应明确视为不动产范畴,由此引发的诉讼案则需交由该不动产所处地点的司法辖区法院进行审理,这是无法通过当事人之间的协商来更改的原则性规定。在全球范围内,对不动产案件的审理均由不动产所在区域的法院承担管辖权,此乃民事诉讼中普遍遵循和接受的规则。如涉及房屋相关的争议和纠纷,您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司法部门提出法律诉求并递交立案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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