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因不可抗力延期交房是合法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的过程中,如出现逾期交付房屋的情形,尽管这种行为本身并不构成违法,但是已经构成了违约行为。如果经过有序的催告程序,并在合理的时限内收到了开发商全面履行义务的积极响应,那么在这个前提下,即便买方不能立即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力,但是他们仍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向开发商索求赔偿由于房屋延期交付而遭受的相应损失;若是在相同的催促和限期过后,开发商依然未能按照约定的日期完成交付手续,且未提出合适的解释或者理由来澄清这一问题,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买方便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同时所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都应由开发商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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