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条款有争议退定金流程是怎样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在购买房屋时已经缴纳了定金,那么这笔款项是可以退还给您的,然而,欲取回所缴定金,购房者需满足一些特定的法律规定才行。
首先,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的缘故,使得未能成功签订预定销售合同,那么购房者便没有权利索求返还定金。对于开发商而言,倘若他们出于追寻更高的经济利益目的而与其他方订立预定销售合同;在尚未获取预定销售许可证的前提下便与购房者签署预定销售合同;或者在向购房者支付定金之前,并未透露商品房已有查封、抵押等实际状况,那么开发商就应该以双倍的金额返还定金。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情况属于无法归咎于开发商及购房者的原因,例如双方在预定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上无法达成共识,或者遭遇不可抗力等因素,从而导致预定销售合同未能顺利签订,此时,开发商也应将定金悉数返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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