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后出现产权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法令规定,房屋以及土地均归类为不动产业态,因此涉及此类财产的诉讼案件应依法在相应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对于此种情况,当事人不得通过私下协商予以变更或选择其他法院来受理相关诉讼。长久以来,无论是在全球范围内还是在各国国内的民事诉讼实践中,对不动产权益引发的争议实行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行使审判权,皆被认为是具有合法性的一种通行规则。因此,如果涉及到房屋纠纷问题,理所当然地应当向该房产所在区域的特定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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