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按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制度,商品房预售合同经过双方面对面的充分沟通和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之后,在书面协议上签署姓名或者加盖公司印章之际,便可视为合同已经正式缔结并具备法律约束力。与此同时,只要是依照法定方式订立并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且应当得到依法履行。如果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某些类型的合同需要经过审批、登记等特定程序才能赋予其法律效力的话,那么就必须严格遵守这些法规的规定来执行。
然而,对于那些在签订时还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的预售合同,根据我国法律的明文规定,它们将会被判定为无效合同,因此无法产生任何法律意义上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