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屋质量出问题应该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业主察觉到所购商品住宅存在施工质量瑕疵之时,务必在质量保证期内在第一时间内向开发商提出维护权益的请求。若业主因自身疏忽而未能及时主张应有权利从而导致保修期满之日起,其将无法获得法律的庇护与支持。对于已过保修期限的住宅房屋,需依据其产权属性进行判断。若问题仅限于个别业主的私人领域,即为业主的专属部分,业主有权自主选择雇佣维修人员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特别服务以进行修复工作,然而相关费用须由业主自行承担。倘若问题涉及整个房屋的共享区域,同样可以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维修,但费用应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所占有的所有权比例共同分担。若共享部分或公共设施、设备需要进行大规模修理、中等程度修理、更新换代以及改造工程,必须经过业主大会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后,方可启动物业维修专项基金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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