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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果房屋质量问题不合格应该如何维权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对于未对住房使用产生严重干扰和不便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先行与卖方完成房屋的交付手续,随后再依据实际需求,向卖方提出修复房屋及补偿相关损失的要求。而针对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若非涉及主体结构质量存在严重缺陷的问题,而是仅为一般的质量瑕疵的话,在保修期限内,消费者有权请求开发者对其进行修缮。
然而,如果因为修缮行为导致房屋的使用功能受到了实质性的影响或者给买方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开发商就必须对此负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鉴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直接关乎到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且修复难度较大、所需费用较高,如果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确实存在主体结构质量不符合标准的情况,我们应该首先寻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检查,待获得房屋质量鉴定结果为不合格的证明文件之后,便可据此向开发商提出退房的要求。
同时,对于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开发商也应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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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13:2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