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房纠纷官司应该注意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房地产投资这一领域中的各类繁琐事宜时,遭遇欺诈事件其实并不鲜见。对于这类棘手的问题,消费者们理应拥有合法权益去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实施多种维权策略,例如调整原先已经签署过的协议条款、废止已经通过的合理协议、解除契约合同乃至索求诈骗者的不当得利赔偿等等。依照我国现今的法律规范要求,如若其中任一方当事人运用欺骗、误导或是干扰他人视线等手法,使之在缺乏真实意愿且权益未得到充分保护的情况下,被迫签订了涉及到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文件,那么受害方则完全有资格向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他们依法对此类行为进行审查并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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