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的退房正确流程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退房流程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消费者需提交书面申请,可借助挂号邮寄、传真的方式或直接拨打电话联系开发商表达退房意愿;若因开发商责任致退房,相关损失应由开发商全权承担,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利息之损失、首付款的储蓄利息、以及购房过程中所产生各类税费等。 其次,需尽快完成退房手续的处理,即在申请人提出退房要求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开发商有义务无条件且及时地偿还购房人已支付的所有房款,同时应全面负责并协助购房者与贷款银行进行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所有手续办理,在此期间,若上述手续或文件尚未签署生效,则开发商应对购房者以其名义按月偿还贷款银行本息。 再者,开发商需全额归还房款,开发商在收到购房者的退房通知书后,必须立即将所有购房款项如数退还给购房者,并确保完成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若未能顺利完成上述事项,自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之日起第十六天开始直至购房者实际获得全部房款为止,开发商每日须向购房者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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