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中房东反悔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出售房产之后,如果您对于签署的房屋买卖合约产生了疑虑或者懊悔情绪,可以考虑通过友好协商的途径来解决问题,并与买方达成共识,从而解除双方曾经达成的房屋买卖合同。在此过程中,卖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需要向买方支付适当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赔偿;倘若买方对于卖方提出的合同解除权存在异议,那么他们将有权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最初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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