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预售证属于合同诈骗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在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前提条件下进行商品房买卖交易,所签署的相关买卖合同将被视为无效的。如果开发商在这种情况下依然以商品房买卖为诱饵,与购房者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形之下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这无疑构成了严重的欺诈行为。对于此类情况,购房者有权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定该份合同无效,或者申请撤销这份商品房买卖合同。
此外,当开发商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其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从而导致合同最终被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解除时,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同时还可要求赔偿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并且可以进一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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