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官司需要哪些证据起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房地产权益纷争的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备齐以下主要证据:
首先,提供所涉争议房产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凭证以及有关建造该建筑物所需的审批手续; 其次,若因继承或者接受遗赠而获得该房地产权利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再次,如系通过购买、典当或抵押方式获取房产所有权的,则需提交相应的买卖、典当或抵押合同。 此外,还需要提供关于房屋所在位置、房间数量、建筑结构、面积大小及其实际使用状况等方面的详细证明资料。对于涉及多方共有的房产,需明确说明其共有形式(例如按份共有抑或是共同共有)。 最后,如果有知情人士愿意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也请务必提供他们的证人证言。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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