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五证不全交房能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所提供的五种法定证书并不完备,消费者是有权利选择退还房屋的。
其中,倘若缺失的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一关键性的文件,那么在此情况下,双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便被视为无效,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然而,若缺失的并非预售许可证,而仅为其他证书,且开发商有意对缺少该类证件一事进行刻意隐瞒,那么这种行为便构成了欺诈行为,使得消费者可据此向相关部门提出撤销已签署的合同的申请。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二条明确规定,若开发商未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却仍与消费者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那么此份合同应被判定为无效。但值得注意的是,若在诉讼过程中,开发商成功获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那么这份合同将被重新评估并可能被判定为有效。 此外,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任何一方采用欺诈手段,致使另一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做出的民事法律行为,受到欺诈的一方均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对此行为进行撤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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