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扬州房产纠纷怎么办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是他们获得法律援助的合法渠道之一。
然而,为了确保其起诉能够得到法院的受理,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各相关前提条件: 首先,原告必须具备有效的诉讼地位,既是指与待审理案件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公司或其他非法人组织所拥有的特定资格; 其次,原告应作为其自身的民事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他方发生争议并启动诉讼程序的行动主体; 再者,原告需要准确无误地指出具体的被告个体及其相应的身份信息; 然后,原告需要明确提出诉讼请求及事实根据与说来有理的理由。所谓的诉讼请求,就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所呈交的、期待法院依法作出某种判决的请求,该诉讼行为明确表达了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所针对被告实体权利的具体要求; 最后,原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必须涉及到法院有权运用司法权力加以解决的事项,并且该诉讼应当提交给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裁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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