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验房面积怎么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计算购房费用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应在签署合同时明确规定若合同约定面积与最终产权登记面积之间出现偏差时,如何进行合理调整和处理。如未能在此处作出明确约定,则按照如下原则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处理:
首先,当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时,应以实际测量的结果为准,对房价进行结算; 其次,当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超过百分之三时,买方有权利选择退房。如果买方决定退房,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在买方提出退房要求后的三十天之内,将买方已经支付的房价款项全额退还给买方,并同时支付已付款项的利息。反之,如果买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当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的部分房价款项由买方进行补充支付;而对于超过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款项,则由房地产开发商负责承担,产权归属买方所有。同样地,当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的部分房价款项由房地产开发商返还给买方;而对于超过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款项,则由房地产开发商双倍返还给买方。面积误差比的计算公式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 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 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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