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商铺后需要找开发商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律所规定的解除房屋购买合约的前提条件包括:
1.房地产开发公司因自身原因导致延迟交房的行为构成了根本性的违约行为,且此类延迟交房的期限已经超越了签署合同时双方约定的截止日期; 2.房地产开发公司由于未能提供所有必要的手续文件而导致这份购买契约无法生效; 3.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未征得购房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改了房屋的设计方案; 4.实际测量的房屋面积与合同中约定的房屋面积之间的误差绝对值超过了3%; 5.房地产开发公司交付给购房者的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房屋的质量对其正常使用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法律依据: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 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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