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面积差只退原房主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面积误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如下:若误差在3%以内,应以实际测量数据为准,据此计算房屋售价;如误差超过3%,买方有权选择解约并要求卖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购房款项及其利息;对于买方坚持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双方可根据面积误差比例与事先约定的价格标准,通过协商来确定最终是由买方进行补偿、由卖方自行负担、卖方退还,抑或是双方均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 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 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