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合同纠纷驳回起诉不判如何应对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审判实践中,对于被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案件,若原告再次发起诉讼且满足法定起诉条件,则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倘若对一审法院所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存在异议,原告有权利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申请。这意味着即使法院曾以证据不足或资料不全为由驳回了诉讼请求,原告仍可在补充相应证据或资料之后再次提起诉讼。
另外,如原告认为法院裁定有误,亦可再次发起诉讼。若上诉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具备起诉资格,便会作出准许其起诉的裁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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