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跑路六年后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房地产开发企业突然宣布破产、消失无踪的困境时,您或许可以尝试着自主联络同社区的其他住户,共同组织起一场群体性的维权运动。
其次,您应该积极主动地利用各类途径和方法,去追踪查找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下落,从而为我们抓住减免或者赔偿损失的机会提供可能。在个人的力量无法解决困难之时,您应该毫不犹豫地选择最为直接且有效的策略,那便是立即向司法机构提出申诉,这无疑是保护个人权益的最优选择之一。当房地产开发企业失去联系的情况发生时,购房者有权依据合同规定行使解除权,随着主合同的解除,相应的从属合同——按揭合同——也会随之失效。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经济压力,购房者无需再继续向贷款银行支付按揭款项。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跑路后所引发的诸多问题,首先,如果购房协议上加盖了公司公章,那么购买者就可以与该公司展开谈判,协商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其次,您还可以考虑向法院提交对该公司的起诉书,同时暂停支付贷款本金和利息,以便在法律框架内向公司追讨已支付的款项以及相关的利息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十条
没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费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退回所收取的钱款; 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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