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官司该去哪里起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纠纷方面的问题,我们需要前往相关房地产所在的地区级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解决。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下几种类型的案件将由特定的人民法院行使专属管辖权: (一)在涉及由于不动产产生的纠纷而引发的诉讼中,应当由该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二)在港口作业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案件中,应由港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三)关于因继承遗产产生的纠纷诉讼,则由被继承人死亡之时的居住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予以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您决定对某案件加以起诉,需要向当地法院提交书面起诉状,同时根据被告方的数量提供相应份数的副本。如果您在撰写起诉状时确实存在困难,也可选择以口头方式进行起诉,但需由人民法院将您的请求记录在案,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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