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买卖可以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铺是否能够被退还,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1、假设商铺的所有权人决定不再持有该商铺,其原因可能是由于该房产的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无法交付;或是房屋交付后,经过相关机构的严格审查,发现其主体结构仍然不符合标准;再或者,在房屋交付之后,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以至于对居住者的日常生活造成了严重困扰。 此外,如果在签署购房合同之后,开发商将该房屋出售给了第三方,或者未经购买者同意,擅自将该房屋抵押给了第三方,那么购买者也有权提出退房申请。也就是说,只要能够证明卖方存在违反合同法规定的行为,购买者就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且在此种情况下,解除合同并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然而,如果购买者仅仅是出于个人意愿而决定放弃购买商铺,那么通常情况下,要想成功地退还商铺会比较困难。事实上,当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正式生效时,除非有充分的理由支持退房,否则这种行为将被视为违约,购买者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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