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邢台购房退定金流程及手续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希望撤回已支付的购房订金,建议您首先积极与卖方进行深入交流并寻求协商解决。一般来说,以下五类情境可使您交给开发商的订金获得归还:
第一,若是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订了认购意向书之后的规定时限内,擅自将已被选定的房屋卖予他人,使得买卖双方无法顺利完成正式交易流程,这种情况下,开发商需要按比例双倍赔偿买方所支付的订金; 第二,假如开发商未能取得商品房销售所需的法律资质证书或因自身原因导致买卖双方无法顺利签署正式合约,甚至引发合同无效的严重后果,那么开发商便须无条件地退还买方的订金,并且还需承担买方可能面临的经济损失; 第三,若买卖双方仅仅是因为在正式合同及其附属协议中的具体条款上存在分歧,而这些问题与认购意向书的内容无关,最终导致签约失败,那么双方都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有责任全额退还买方的订金; 第四,若认购意向书中对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性条款未作出明确规定,或者规定含糊不清,导致双方在该领域无法达成共识,进而影响到正式合同的签署,此时开发商亦应无条件地退还买方的订金; 最后,在因非双方当事人过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成功缔结的情况下,开发商有义务将订金原封不动地退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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