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的预售合同没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如果购买房屋的合同尚未进行预售登记之前便已遗失,您仅需要将余下的未签署部分予以作废处理,其次再签订一份新的合同即可; 其次,倘若预售登记手续已经完成,但在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之前发生了购房合同遗失的情况,那么您就必须在当地报纸上发布一则关于该合同作废的声明,并在声明发布之日起的三个月期限届满之后,前往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有的合同,然后再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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