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可以几次交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随着时代变迁,由于房贷逾期导致的纷争呈现出日益增加的态势。当借款人发生逾期行为时,银行有权利要求其进行提前全额还款,这乃是理之当然。
然而,为何很多人轻视了合同条款中的贷款逾期等违约责任,仅仅着眼于逾期金额的大小,却忽略了逾期时间及次数呢?究其原因,在于他们未能充分珍惜合同带来的保障与制约。若借款人未能按约定期限偿还贷款,即便仅为数百元,银行亦可能视为恶意逾期。那么,房贷逾期究竟几次便无法获得贷款呢?当前,各家银行的标准房贷合同文本中皆包含关于提前收贷的相关约定。通常情况下,银行规定连续三个月逾期未还,或者累计六个月逾期未还,即可启动提前收贷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述的“连续三个月”,实则是指连续三个月的还款日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累积逾期天数约为90天;而“累计六个月逾期”则是指首次逾期后,借款人虽已将款项偿还,但随后一个月或数个月内再次出现逾期现象,且同样将款项偿还,如此反复达六次之多。首次逾期未还贷款者,银行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并提醒借款人按时还款,同时将产生罚息。若逾期次数达到三次以上,银行客户经理将直接联系借款人敦促其按时还款,甚至可能采取上门催缴贷款的措施。 此外,借款人所申请的贷款亦将面临罚息处罚。倘若首次逾期后,在催收人员电话通知后,借款人能够及时偿还欠款,且未继续拖欠超过两个月,银行便不会诉诸法律途径。在此,我们呼吁广大购房者务必高度重视合同中关于每月还款数额、还款日期以及相应违约责任的具体规定,确保按时足额还款,避免因小失大,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二十二条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规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在贷款将受或已受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贷款通则》第三十二条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罚利息;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应当督促归还或者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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