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法院清退流程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您需要向房地产开发商递交一份书面的解约通知,明确表达您想要终止合同的意愿。如果开发商对您的请求表示认同,那么你们可以进行友好协商,以妥善解决退还房屋、返还定金以及支付相应赔偿金等相关事宜。
然而,如果开发商对您的决定持有异议,您则需依照法律规定,向所在地区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关系,同时要求开发商承担因违约行为而给您带来的经济损失,并由法院作出公正裁决。 其次,在购房合同被正式解除之后,您有权向负责提供按揭贷款服务的银行提出申请,请求解除与该行签订的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对于此类请求,法院应当给予充分支持。 最后,当开发商按照约定向您返还购房款时,您有义务优先将此笔款项用于清偿已设定抵押权的银行债务。在此过程中,开发商可以从其实际收到的购房款中扣除其已经代为偿还的银行欠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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