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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预售合同是几份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房屋预售合同共计五份文件,分别供客户个人保存、公司进行归档、房产管理局作备案记录、银行保留相关档案以及在缴纳契税环节中做为留档之用。对于选择全额支付或者分期付款的顾客,则需要签署共计四份合同,同样的,其中一份将交由客户个人保管,其他三份则分别由公司归档、房产管理局作备案记录以及在缴纳契税环节中作为留档之用。
在正式签署购房合同之前,购房者需在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与开发商或其授权的代理机构进行正式的购房合同签署仪式。
值得注意的是,购房合同通常包含两个部分:商品房预售契约(针对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针对现房)。
在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购房者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点:
首先,切勿轻易交付定金。建议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务必亲临相应楼盘的销售中心,核实开发企业是否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该楼盘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就意味着它并不符合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此时,购房者应该谨慎考虑,避免贸然交付定金。
其次,要认真审查有关房屋面积的约定条款。
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时,开发企业必须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且,从签约之日起的30天内,开发企业还须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
此外,房地产管理部门也会积极运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广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网上登记备案制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购房者也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但必须出具书面委托书。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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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9 4:5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