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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定金房款不退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当遭遇出卖方拒绝归还预定款项之时,阁下可考虑采取如下几种途径来寻求妥善解决之策:
首先,尝试与出卖人进行真诚而理性的沟通,共同探讨寻找合适的解决之道;
其次,倘若无法自行解决问题,不妨寻求所在社区的居民委员会或调解机构的协助,恳请他们从中斡旋,以期寻得公平合理的解决策略;
再者,若上述方法仍无法获得满意答复,则可考虑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电话12315进行申诉,期待相关部门能给出公正的裁断;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点,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若买卖双方在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关键条款上存在争议,致使合同无法顺利签订,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都不应被视为违约方,出卖人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定金予购房者。
值得注意的是,若因买方个人原因决定放弃交易,那么作为未履行约定义务的一方,买方无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然而,若房屋出售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约定完成交易,那么收取定金的出卖人需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对于此类情况的判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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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8: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