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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了新房子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当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出现了重大的质量问题时,他们有权选择终止房屋销售合同,并且按照与开发商签署的协议中规定的内容向其追责,追究其违反合约的责任,同时还需补偿由于房屋质量问题给购房者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具体法律法规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十二条,该条款明确指出,如果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不符合标准,导致无法交付使用,或者是房屋已经交付使用,但经过严格检验后发现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仍然不合格,那么购房者有权利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进行相应的赔偿。同样地,第十三条也规定,如果房屋的质量问题严重到足以影响到购房者的日常生活和居住体验,那么购房者也有权利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进行相应的赔偿。对于已经交付使用的房屋,如果存在质量问题,且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义务负责修复这些问题;若开发商拒绝修复或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购房者则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而修复所需的费用以及修复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损失均由开发商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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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3: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