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轨道地产延期交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不同状况进行处理:
1、若延期交房属于常规延迟现象,购房者应对开发商给予适当的宽缓期限,待时日过去后便可接洽房屋验收事宜;反之若非正常延期交房情况的出现,购房者则有权主张自身权益寻求相应维护。 2、加强与开发商的有效沟通协商。 3、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反映。 4、向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反馈。 5、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如上述途径均无法妥善解决问题,购房者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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