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退购房定金怎么办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预订金的退款问题,通常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在买卖双方都严格按照约定行事的前提下,预订金应当作为购房款的一部分进行抵扣或者直接退还给购房人;若由于一些特殊情况和自然因素,例如恶劣天气、突发事件等,导致买卖双方无法签订正式的房屋销售合同,并且这种情况并非由任何一方的过失所引起,那么此时的预订金是可以全额退还的;如果是因为卖方单方面的原因,例如违反了合同条款、未能按时交付房屋等,导致交易无法顺利进行,那么此时的预订金是可以双倍退还的;除此之外,其他所有情况下的预订金都是不予退还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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