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付了不买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实际情况的判断,我们可能会面临如下两种情况:
首先,若由于个体原因使得购房者对购买房屋失去了兴趣和热情,那么他可以尝试与卖家进行友好协商。 然而,我们需要注意到的是在这种情况下,绝大多数情况下,已经支付的定金是无法得到全额返还的。这是因为定金制度主要起到担保债务履行和保障交易安全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如若想要将定金收回,则必须满足一些特殊情况: 其一是,由于非买卖双方自身造成的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签订的时候,购房者有权请求把定金退还给他。 其二是,当开发商本身并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时,购房者也有权利要求将定金悉数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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