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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地产预售合同能反悔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缔结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购房者是有权利选择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但若并未出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条件,那么购房者就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购房者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定金,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定金通常将不会被退还。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当买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时,他们有权解除合同。
此外,买卖双方还可以通过约定来确定一方解除合同的具体原因和条件。当这些解除合同的原因和条件得以满足时,解除权人便可依据此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力。而在第五百八十七条中,我们也明确规定了,当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其应尽的义务时,定金应当被视为价款的一部分或者被收回。
然而,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其债务或者履行的债务并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话,那么他将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反之,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其债务或者履行的债务并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话,那么他则需要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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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4 14: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