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商户与开发商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协商,即当事人依据法律明文所赋予的权力,对存有争议的事宜展开讨论,寻求共同认可且可行之解法,进而达到互相理解以及各方利益平衡的局面。在这一过程中,买卖方都有机会行使其应享有的权益,针对彼此间的争议进行深入探讨,最终提出令双方均能接受的解决策略,并签订具有约束力的争议解决协议。而调解则是当事人在第三方公正人士的引导与协助之下,通过自愿、平等地协商,以期解决纷争的一种方式及行为。仲裁,作为一种准司法性质的活动,当房地产纠纷产生时,当事人可依照事先约定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介入,由其对相关事实进行调查核实,明确责任归属,并依据法律法规做出公正合理的仲裁裁决,从而妥善解决房地产纠纷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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